汉中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职业道德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
的公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带动职工群众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助力公民道德建设,为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新贡献,省总工会、省委文明办决定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宣传选树活动。市总工会严格按照宣传选树条件,经过基层推荐、审核公示、集体讨论决定后现将候选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5天,自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7日止。凡对所选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17日前向汉中市总工会组宣部进行反映。
职工职业道德标兵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南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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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职业道德标兵个人:国家税务总局宁强县税务局 张 婕
汉中市总工会
202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