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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总工会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2024-03-27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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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环委〔2023〕1号)文件要求,依据《中共汉中市委办公室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汉办字〔2021〕39号)职责内容,汉中市总工会进一步梳理了本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现将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

一、动员部署安排部署全市工会系统秦巴生态保护工作,动员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关于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建设生态公园,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修复,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为我市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贡献工会力量。

二、宣传教育。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重要指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迅速组织安排,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运用劳模工匠宣讲团、职工大讲台、“汉中工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重要指示精神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重要指示讲清楚、讲明白、讲透彻,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迅速把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工会组织、每一名职工群众团结引领全市广大职工群众,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责任,努力做秦巴生态保护的践行者和主力军。

三.劳模工匠林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5月在城固县建设完成汉中市劳动精神主题公园和“劳模工匠林”。

四、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要求完成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汉中市总工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