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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村(社区)工会组织建设调查报告
2020-12-15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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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汉中市村(社区)工会组织建设总体情况

  ()(社区)工会组建情况。汉中市共有1896个行政村,291个社区。近几年来,在各级党政和上级工会的重视下,各县区总工会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狠抓了村(社区)工会的组建工作。截止2020年底,共组建村工会1475个,占全部行政村的77.79%;共组建社区工会291个,占全部社区的100%;共发展农民工会员369815人。

  ()(社区)工会活动开展情况。

  村工会的活动方式:村工会是村两委会对村民管理、服务、关怀的一种拓展,村工会一是通过对村民外出务工情况进行登记,建立个人信息,掌握个人去向、工作生活情况、利益诉求等方式来搭建服务农民工的平台;二是通过对农民工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职业技能培训来发挥工会组织的教育职能,提升农民工素质;三是利用每年集中返乡季节,组织召开外出务工人员座谈会,交流外出务工体会、反映遇到的困难和困惑,请先进典型、成功人士传授经验、传播信息,为外出务工人员搭建交流致富信息、增加收入的平台等方式来丰富和活跃外出务工人员的生活;四是对外出务工形成的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给予悉心关照,提供切实帮助,消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来服务外出务工农民工;五是协助镇(街道)工会解决外出务工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来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社区工会的活动方式:社区工会是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居民和在辖区内小微企业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管理、服务的延伸。社区工会一是通过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约定工资发放标准来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二是通过组织社区文体活动来丰富职工群众的业余生活;三是通过举办知识讲座、技能培训班等形式来提高职工的劳动技能和增强职工的各种知识;四是通过协调处理辖区内劳动关系矛盾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从而实现维护社会和职工队伍的稳定的职能。

  ()对目前村(社区)工会的总体评价。村(社区)工会处在服务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和零星就业人员的第一线,是一种没有直接劳动关系的特殊工会组织,是一种工会组织的新模式,是新形势下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新探索。村工会和社区工会具有服务会员最直接、协调处理劳动关系矛盾最灵活的优势。虽然目前村工会和社区工会在活动方式上不十分完善,部分工作在程序上不十分完善,但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及职工队伍稳定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汉中市村(社区)工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村(社区)工会组建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村(社区)工会组织建设方面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有51.45%的村和28.37%的社区没有建立工会组织,没有实现社区职工的全覆盖。

  ()组建村(社区)工会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工会干部尤其是镇(街道)、村(社区)干部没有创新意识,认为在没有企业的村(社区)组建农民工工会没有必要,片面强调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矛盾是工会组织产生的依据。认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和自己的村(社区)没有劳动关系,不存在建立工会的基础。就是建立了村(社区)工会,也不知道如何开展工作。认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应该在自己工作的单位加入工会,村上没有权利和手段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维护权益,有的甚至错误的认为应该建立别的什么组织来维护外出务工的农民工的权益。

  ()村(社区)工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工作职责不够明晰。部分村(社区)工会组织虽然已经建立,但大都存在工会的各项工作制度不够健全,工作职责不够明晰,档案资料管理不够规范,工会的“八有”、“六上墙”及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的“双亮”工程的落实上还存在差距等问题。

  ()村(社区)工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农民工会员普遍存在就业灵活、随意性大,农忙时回家务农,农闲时外出打工,且比较分散难以集中。因此,村级工会组织管理难度较大,工会也无法经常开展活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组建工会时召开,之后就难以确保每一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会组织虽然建起来了,但作用没能充分发挥,没有真正实现“转”起来、“活”起来。

  ()工会干部多为兼职,工作难以深入开展。由于村上干部少,村工会主席一般都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经审主任由村委会主任兼任,女工主任由妇代会主任兼任,村上各项工作本身繁杂,很难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会工作中。因此,村级工会工作存在表层化和应付的现象。

  ()工会经费没有保障,开展工作缺乏后劲。农业税减免后,村上“三提五统”费用自然终止。村上收入靠镇政府财政转移支付,每年的经费既要支付党报党刊等报刊征订的费用,又要发放村干部的报酬,办公经费所剩无几,个别村甚至有拖欠村干部报酬的现象,很难再为工会工作提供必要的费用。

  三、加强村(社区)工会组织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不断深化对村级工会认识。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大量的农民由过去以种田维持生活转变为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照《工会法》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不仅重要,而且很有必要。因此村级工会组织是农村中不可缺少的新型群众组织,它承担着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任,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各级党政组织和农村干部要提高对村级工会组织的认识,重视加强村级工会组织建设。同时要广泛宣传,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工会意识,把“要我入会”变成“我要入会”,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切实规范村(社区)工会组织。要按照“八有”标准,即:有会员登记、有组织机构、有建会档案、有工会印章、有办公场所、有工会标牌、有账务账户、有活动记录的要求,不断加强村级工会组织建设,促进村(社区)工会规范化。要通过开展创建“典型示范”、“职工之家等活动,加强村级工会规范化建设,确保村级工会组织工作正常化、活动经常化、维权常态化。

  ()加大党工共建工作力度。村级干部少,配备专职工会干部不现实。要做好村级工会工作,应明确一名热心工会工作的专干,使工会工作有人管事、有人做事、有人办事。在整体工作上不能搞单打一,要通过党工共建,将工会工作作为党支部重要组成部分,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以党建带工建,以工建促党建,使工会工作与村上其他工作有机结合,相得益彰。

  ()大力提升村级工会干部素质。村级工会干部文化素质不高,工会组建对于村干部来说是一项新的工作,要采取普遍轮训的方法,加强《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如何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的培训,增强工会工作常识,提高工会干部素质,提升工会工作水平。

  ()加强村级工会工作的指导。要以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采取以上带下的工作方法,加强对村级工会工作的指导。要划线分片、派出联络员、夯实包抓责任,指导村级工会开展工作。要建立村级工会主席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活动,交流村级工会工作。要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为村级工会组织树立标杆。要加强督促检查,把村级工会工作纳入镇、街道办事处年终综合工作考核,不断推动村级工会工作创新发展。

  ()落实村级工会经费。长期以来,《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对企业筹集经费有明确规定,村级工会经费没有来源。鉴于村干部报酬和公务经费在全省实行转移支付,财政分级承担,建议上级工会调研制定村级工会经费筹集办法,从上缴工会经费中拿出一部分给予解决,确保工会工作能正常运转。同时,村组织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村级工会组织提供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