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创夜校及创业指导服务、工惠集市展销活动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汉中市总工会
日 期: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汉中市总工会工创夜校及创业指导服务、工惠集市展销活动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工创夜校及创业指导服务、工惠集市展销活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总工会会议室(汉台区民主街市委大院2号楼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6日 12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工创夜校及创业指导服务、工惠集市展销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
包1:工创夜校及创业指导服务
预算金额:5万元,服务周期1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工惠集市
预算金额:8万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至 2026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市总工会(汉台区民主街市委大院2号楼2楼)
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6日12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市总工会(汉台区民主街市委大院2号楼2楼)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市总工会会议室(汉台区民主街市委大院2号楼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亲自到场除外),现场办理谢绝邮寄。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汉中市总工会
采购地点:市总工会会议室(汉台区民主街市委大院2号楼2楼)
联系人:宋 枫
联系电话:1869161672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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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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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人 |
名称:汉中市总工会 地址:汉台区民主街市委大院2号楼228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209162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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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工创夜校及创业指导服务、工惠集市展销活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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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限价、服务期 |
包1:工创夜校及创业指导服务 预算金额:50000.00元,服务周期1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工惠集市 预算金额:80000.00元 超过此限价将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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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评审方法 |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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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招标范围 |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采购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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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同格式 |
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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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文件格式 |
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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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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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有效期为 90 天(法人授权书、投标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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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包含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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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资质复审时提交的 证书证件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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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注:以上证书证件要求供应商单独手持随身携带以供核查有效性;经核实其原件或复印盖公章不具备有效性,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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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踏勘现场 |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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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招标文件澄清 或修改时间 |
澄清(修改)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3 个工作日 获取方式:书面通知所有报名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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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30 分 开标地点: 市总工会会议室(汉台区民主街市委大院2号楼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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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 |
成交公告发布时间: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 公告期限: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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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成交通知书 |
发送时间: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 发送方式:由采购人盖章后书面发送给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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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签订合同 |
签订时间: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签订地点:汉中市总工会 |
(一)采 购 人:汉中市总工会
(二)供应商:拟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现场考察及谈判前答疑会
采购项目安排现场考察和谈判前答疑的,采购人应尽量在现场予以解答 (口头提问可口头答复),现场不能做出解答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答复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顺延谈判时间。凡未参加现场考察及谈判前答疑会的供应商,由此造成的偏差由各供应商自行负责。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和谈判前答疑会。
(二)询问
1、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询问的,采购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2、供应商针对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询问的,采购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三)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
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
5、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6、接收质疑函方式:现场递交;
7、采购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四)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对符合上述情形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将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5、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40%。
6、中小企业投标(包括谈判、谈判、询价)保证金(需要交纳保证金时)减半,履约保证金全免。
7、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情况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相关内容执行。
8、未尽事宜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为准。
(五)关于同一品牌产品的处理
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后谈判报价最低的参加排序;若最后报价相同,由谈判小组随机抽取确定成交供应商。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因素确定核心产品(可能不止一种),并在谈判文件中载明。提供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后谈判报价最低的参加排序;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随机抽取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无效。
3、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时,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有部分采用或全部采用相同品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一)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谈判内容及采购要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
(二)谈判文件的检查及阅读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检查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中所列事项、条款、规范要求及格式,在响应文件中对谈判文件做出全面的响 应,并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三)谈判文件的修改、澄清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可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不再单独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
谈判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谈判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
(一)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中《第一次谈判报价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需要响应的内容。
(二)谈判报价采取多轮报价的办法,最后报价作为计算价格分值的依据。供应商应在谈判当天,谈判小组规定的报价时间内,填写最后报价表,并提交。
(三)如采购内容无实质性变更,各供应商的报价应逐次降低。本次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本次报价超过上次报价但未超过采购预算或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最后报价提交不成功的均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谈判报价货币:人民币。
(五)谈判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六)因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一)响应文件形式
本项目采用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谈判时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4、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U盘,含响应文件)1份(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响应文件的内容应保持一致)。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5、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需要签章处签字或盖章;①、响应文件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文件要求处签字、在规定的文件要求处加盖企业公章;②、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直接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且编写目录并逐页编制页码。一律采用A4纸装订成册(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分别密封,电子版放置正本密封袋中。
8、电子文件制作要求,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响应文件的内容应保持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年月日字样。
2、响应文件正本(电子版密封正本内)、副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应分别装袋密封,密封袋上应分别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注明供应商名称、年月日、项目名称等内容。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加封条密封,应粘贴牢固,并骑缝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二)响应文件有效期
1、响应活动的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均使用简体中文,确需提交用 其他语言形成的资料,必须翻译成简体中文,如有差异,以简体中文为准。
2、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 90 日历日。如成交, 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
(三)响应文件的提交
1、 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投标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后,且在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2、纸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纸质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逾期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
2、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的。
1、开标会议由采购人主持。主持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但不限于):
(1)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并致辞。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宣布参加会议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会议记录等会议工作人员,根据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签到表宣布参加会议的供应商名单,采购人、监督人共同查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身份证、谈判保证金收据(如有)等。
(4)宣布检查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人确认其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后由采购人、监督人进行复核,并现场签字记录。对检查出的不符合密封规定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不得启封。
(5)由采购人代表小组审查供应商资格,并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6)启封谈判响应文件并由记录人员记录。主持人宣布启封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随机顺序对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当众进行拆封,记录人员对响应文件的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服务期等内容进行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人对其内容进行签字确认。待所有记录完毕,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谈判响应文件送至谈判小组进行评审。
(7)若无样品展示将宣布开标会议结束,供应商等待谈判小组通知进行谈判,并进行二次报价。
2、对开标过程进行全程摄(录)像、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
3、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一)成立谈判小组
1、为了确保谈判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章,成立谈判小组。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3、评审中因谈判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谈判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所做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谈判小组成员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审。原谈判小组所做出的评审意见无效。
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谈判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二)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 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确认谈判文件;
3、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4、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5、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6、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7、编写评审报告;
8、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9、告知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10、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 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三)采购人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审纪律;
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谈判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谈判文件;
7、维护评审秩序,监督谈判小组依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审结果;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谈判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四)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评审程序
分步评审,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者,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1、资格性审查
响应文件开启前,采购人代表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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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格审查项 |
通过条件 |
结论 |
不通过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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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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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投标人需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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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代表参加投标,提供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代表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其法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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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谈判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第五章格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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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
(3)采购人代表小组认为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疑点,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供原件,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原件或其所提供的原件无法证实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文件有效性的。
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代表小组成员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无效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原因。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行符合性审查。
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谈判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要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
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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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符合性审查项 |
通过条件 |
结论 |
未通过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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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响应文件语言及有效期 |
响应文件语言及有效期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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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标段(如有) |
三处均无遗漏,且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如有)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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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
均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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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一次谈判报价表 |
(1)第一次谈判报价表填写符合要求; (2)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3)第一次谈判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或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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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响应文件完整性 |
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三部分内容齐全,无重大缺漏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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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技术服务要求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要求,根据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偏差表》第三章“★”标识的实质性要求没有负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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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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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响应文件的澄清
(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过失责任原则,澄清、说明 或更正前谈判小组将按最不利于参与本次谈判供应商的原则对响应文件做 出评判。
(3)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通过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澄清时限内通过书面形式提交,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将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
4、进行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需要供应商书面答复谈判内容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限内通过书面形式答复谈判的内容。
5、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更
(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实质性变动不得改变原标的物,且应遵循有利于采购活动顺利实施的原则,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可实质性变动:
①当谈判小组发现谈判文件有明显错误、自相矛盾时,可通过实质性变动纠正错误,且应尽可能保证该变动不会排除各参与供应商;
②当进入最后报价环节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可通过实质性变动实现不少于3家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但不得通过实质性变动将原本进入最后报价环节的供应商排除在外。
(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4)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谈判 小组规定的时限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5)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通过书面形式提交实质性变更响应文件的,视作未实质性响应。
6、最后报价
(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 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 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供应商要以书面形式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表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
(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 情况书面申请退出谈判,书面申请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和响应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货物、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最后报价后,如有本章前款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形成评审报价,按照评审报价由低到高的排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评审报价相同的,谈判小组优先推荐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再按照综合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8、编写评审报告
谈判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 括: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 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4)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 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 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 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采购人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二)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三)采购人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特定网址发布结果公告。
(四)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洽谈合同条款内容,拟定合同文本。并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确需修改、变更时,应当按照相应的审核批准程序办理。
(三)谈判文件、补充通知、谈判响应文件、补充协议等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分包、转让他人。
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2个包,合计预算13万元,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
包1:工创夜校及创业指导服务
预算金额:5万元,
★服务周期1年。
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联合团市委实施,引入第三方机构运营工创夜校,组建创业指导专班,面向全市意向创业职工、初创职工团队、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高校在校学生及毕业生创业群体,免费提供公益授课、一对一创业问诊、创业沙龙、项目评估、商业模式优化等创业赋能公益服务。
核心指标:全年开办工创夜校不少于24期(每月2期);一对一创业问诊辅导不少于50人次;筛选不少于10个优质潜力项目纳入工会创业孵化库跟踪培育。课程内容包含工商注册、财税社保、用工风险、知识产权、创业信贷等实务课程。成交机构负责课程落地、导师调度、建立创业需求台账、档案资料留存、学员满意度测评,编制年度服务报告并完成资料归档。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拨付30%预付款;每半年开展指标考核,考核达标各拨付30%进度款;服务期满全部任务完成、资料归档、满意度达标后拨付剩余10%尾款。
包2:工惠集市
预算金额:8万元,
实施地点为汉中市工人文化宫。采购内容包含:场地整体规划布局、出具活动效果图、标准化夜市展销架购置、场地氛围布置、宣传物料制作等。打造工会职工创业展销集市,公益办展,参展商户免费入驻。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支付30%预付款;设施到货验收合格、现场布展全部完成后,支付剩余70%尾款。
备注:以上“★”内容项,为实质性要求,响应人未逐条响应、有缺漏或负偏离将视为无效响应。
(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服 务 合 同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相关采购要求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乙方向采购方提供服务项目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物内容、数量及单价(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澄清表〈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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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相关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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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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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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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各项服务的合同总价为其最终报价。
(二)合同价包括:
三、款项结算
(一)合同款的支付: 。
(二)支付方式: 。
(三)结算方式: 。
四、服务条件:
(一)服务地点: 。
(二)服务期: 。
五、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保证技术指标符合要求、质量性能可靠、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成交单位应当保证其具有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服务所必须具备的专业设备和服务能力。
六、技术与服务
(一)技术资料:
技术资料:
成交供应商应随同服务提供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
(二)服务承诺: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澄清表(函)、合同的相关文件为准。
七、验收
1、所验服务最终验收达不到谈判文件要求和谈判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或在使用中发现甲方不能容忍的缺陷等,将视为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完善或要求赔付甲方损失。
2、若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的,及在项目实施阶段故意或随意夸大服务,本合同解除,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3、验收标准:按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记录表等技术指标进行逐项验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
八、违约责任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采购人应当将服务商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采购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服务商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服务商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九、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本合同甲、乙、确认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十一、其他事项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澄清表(函)、成交通知书、合同附件均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但若与甲方的上级管理机关的政策性行为或其他规定发生冲突,甲方有权与乙方协商调整协议内容或终止协议执行。
(四)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但不能履行义务一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对方报告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恶劣天气条件、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包括罢工、政变、骚乱、游行等)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六)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 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注释: 1、本章分为三部分,是为方便投标人制作响应文件设计。第一、二部分应按要求或给定格式选择填报。 2、第三部分供应商情况格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特点,结合本次谈判要求,对有关表格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对实质性文件的相关条款作出变动。 |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 (公章)
时 间:
目 录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X
一、 X
二、 X
三、 X
第二部分 符合性证明文件 X
一、 X
二、 X
三、 X
第三部分 供应商情况 X
一、 X
二、 X
三、 X
(供应商自行编制页码)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逐一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其中,《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下文给定格式填写,否则按无效处理。特别说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二、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响应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汉中市总工会:
现委派(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的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第___标段政府采购活动,就该项目的谈判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自开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
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人像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有人像面)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国徽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有国徽面)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
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的,无需提供该委托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公告一同公布。
3、各供应商可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按照谈判文件约定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自测。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 序(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进行测算。
4、各供应商如非中小企业,则无需填写。
第二部分 符合性证明文件
一、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汉中市总工会:
我方收到贵中心发布的 项目名称 第___标段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项目第 标段谈判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一、我方已详细阅读了谈判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谈判文件的所有事项及内容。
二、我方已悉知并关注了贵方在网站信息发布媒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第三条中的“谈判文件的修改、澄清”)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有关变更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对谈判文件做出的修改或澄清、答疑纪要,以及项目暂停、重启、延期、终止等)。
三、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与本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明材料,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四、我方尊重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
五、如若成交,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完成本项目合同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提交纸质版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响应文件 份。
七、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我们愿接受政府采购的有关处罚决定。
八、我方的响应文件在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内有效,如成交,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
九、所有关于此次谈判活动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
2、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内容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二、第一次谈判报价表
项目名称:
|
|
内容 |
|
谈判报价 |
小写:
大写:
|
备注:1、“谈判报价”为谈判总价。谈判报价必须包括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
2、该报价须与标书信息确认中的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以标书信息确认中的报价为准,请各供应商仔细填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
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政府采购人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人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技术服务偏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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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条款 |
偏离程度 |
偏离简述 或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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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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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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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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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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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注:填写此表时以第三章“谈判内容及采购要求”各条款为基本响应要求,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偏离程度”注明“0”,无需填写“偏离简述”项。超出、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列出“+”、“-”偏差,并在“偏离简述”项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加“★”内容的“响应条款”或“偏离程度”项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未响应,投标无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供应商情况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及其性质
(一)供应商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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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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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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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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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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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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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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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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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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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 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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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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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存款账户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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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存款 账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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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得资质及等级(国家行政部门颁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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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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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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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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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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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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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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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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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登记证号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中的登记号。 2、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上年度营业收入”。 3、供应商应如实填写上述信息。谈判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
||||
(二)供应商其他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总公司分公司分布及经营状况、股权变更、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用户评价、正在实施的项目,评优获奖等情况,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成交的其他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正本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